計分方式:

科目

檢定

篩選倍率

學測成績採計方式

甄選總成績比率

指定項目

檢定

甄選總成績比率

國文

英文

數學

社會

自然

總級分

X

均標

均標

X

X

X

X

5

2

X

X

X

1

2

2

 

X

 

50

審查資料

面試

 

 

 

 

X

X

 

 

 

 

25

25

 

 

 

 

審查資料:

審查資料

項目:在校成績證明、自傳、讀書計畫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

  1.在校成績證明必須包含高一、高二及高三上成績及各學期之班排名或全年級排名。

  2.自傳以500 字內為宜。

說明

面試在評量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、反應思辨能力、本系相關知識以及所附資料之正確性等。